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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来我市调研“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

来源:真假通 时间:2016-10-24
10月24-25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政策与信息室副主任陈松一行来我市调研“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市农业局副局长鲁延柱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10月24-25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政策与信息室副主任陈松一行来我市调研“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市农业局副局长鲁延柱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陈松一行先后深入汉滨、石泉农业生产园区,现场查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了各园区业主对“使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调研座谈会上,陈松听取了刘继瑞支队长对我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的开展情况的汇报和各县农业执法大队长对此项工作的建议后,对我市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安康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起步早、力度大、覆盖广、成效显著、走在了全省的前列,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基层执法人员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同时,陈松详细介绍了开展此项工作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也一直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大多数农产品基本属于默认合格入市,辅以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进行合格验证。但随着2013年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调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具体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职责,2016年3月1日又正式实施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至此我国才真正从制度层面建立了市场准入机制,而实践层面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鉴于食用农产品风险因素多,生产经营主体实力弱,基层监管能力不足,以及检测把关成本高等监管特点,严格意义上的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必然要经历默认合格、标识合格、验证合格到多指标检测合格等四个阶段。结合当前的现实基础,从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符合监管需要,满足消费者诉求的角度出发,实事求是,只能采取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形式实现标识合格,再通过有限的检测资源进行合格验证,重点发现并惩治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将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推向新的高度。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将成为我市名优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入场券”和“通关文牒”,还为消费者提供了选购绿色、安全农产品的渠道,将树立了市场消费导向,与生产主体形成利益驱动的制约共赢机制。